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修訂印發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 許可證申請表格式文本的通知
2017-03-27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》(第26號)、《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清理規范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申請材料中有關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》(國能綜資質〔2015〕321號)有關要求,我們對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》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,原國家電監會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2010年印發的《關于印發<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>等五個格式文本的通知》(資質辦〔2010〕5號)中,所含附件1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表》同時廢止。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
2015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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